Tuesday, April 3, 2007

3月14日第四次讀書會討論主題紀要

中國的地域廣泛、種族與文化十分複雜,在此情況下,為何無法和美國一樣,發展出雙元主權的聯邦體制?一種說法是因為中國一直以來有中央集權的文化。然而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來看,漢朝與唐朝其實並非我們今天所想像的unitary union,而是很鬆散的統合體。秦朝之前的春秋戰國,更是和歐洲黑暗時代十分類似的封建體制,直到元明清之後,中央集權才比較明顯。

其實從歷史的角度來看,中國也經歷過諸侯分封的時代,但之後的發展為何與西方大不相同?可能的解釋是,在西方,各諸侯(王子)為了主張其權力(利),以對抗其他諸侯或君王,因而漸次發展出以「領土」為範圍的主權觀,強調其在該領土上享有最高的主權(這正是馬基維利君王論所討論的主題)。此一觀念影響到後來對國家的主權想像。相較之下,中國一直以來都沒有產生以領土為基礎的主權觀念,而一直是用「血緣」作為獲取主權的基礎。在西方,弒父弒君以奪取政權的文化,深植於西方的傳統之中(可由莎士比亞的作品得見),也就是透過拒斥原本的血緣關係,來建立自身的正當性。這與中國以血緣為基礎的主權想像恰恰相反,因此無法從領土的範圍自動產生權力的正當性。

張老師博士論文曾提出一個論點,主張1947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前現代的憲法,因為這部分的國家想像建立在血緣的基礎上,而非領土。這可以由中華民國憲法仍然承認華僑的參政權得到證實。不過,從台灣現時的政治實踐來看,華僑的參政權雖然依然存在,但以領土為基礎的主權觀、國家想像逐漸得到發展。例如在思考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時,對於抱持台灣是中華民國(領土包含中國大陸,但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)一部份的人來說,越來越少以台灣人民與大陸人民之間的血統聯繫為理論依據,而是逐漸強調憲法中對於「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」的規定。這就是往領土主權的轉化。

除了中國之外,東南亞為何也發展不出聯邦制度?尤其東南亞許多國家在地形上十分破碎,族群也相當複雜,聯邦制正適合這樣的背景,但為何亞洲發展不出聯邦制?與會者有人提出,也許是因為中國是亞洲文化的中心,其他國家為了對抗中國,先將自己想像為單一國家,之後才會想到內部分權的問題。也有與會者提出另一種論點,是東南亞國家為了對抗殖民主義,而將自己想像為單一的民族國家,而不是以聯邦方式組成的國家。

有人提出,聯邦國與單一國之間的差異並不是在於自治權力的大小(例如香港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,但有高度的自治權),而是在於有沒有寫入憲法(蘇格蘭也是類似的例子)。老師則回應,香港的自治權力之所以受到保障,是來自於中國與英國之間的契約轉化為內國法,蘇格蘭則是有其獨立的問題。聯邦制必然意謂著不同主權,為何亞洲發展不出不同主權的觀念,而必然是單一政治實體?多元政治實體的實踐為何沒法產生?

美國獨立戰爭時,許多英國人出錢贊助,血緣上這些人和美國人是同種的,但是他們後來卻不享有公民權。美國建國時並非以血緣為基礎形成美國人的觀念,而是先建立美國,之後才有美國人。民主是一種「自治」的觀念,很自然會將自己先連結到自己所處的小地方,就像美國人往往先想像自己是紐約州、或維吉尼亞州人一樣。民國初年也可以看見這樣的認同觀念(先想像自己是湖南人等等)。但中華民國憲法雖有地方自治的設計,卻仍是在單一國家之下。

民主理念假定政治過程能夠讓人民分享公民意識,然而民主在東南亞的實踐,常常導致Disunity。究竟應該堅持以西方典範為主的民主理念?還是容許東南亞的實踐產生一定程度的變異?東亞哪些不同的地方是正面的,是好的?未來的方向在哪裡?李光耀強調責任、秩序、治理的觀念,是否是可行的方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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